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蕴含着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协调发展,包含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实质是使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互帮互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社会和谐和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以下文章从物质富裕、精神富裕、生态富裕等维度,探讨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以期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建言献策。
把握好共同富裕的三重关系
赵继刚 汪宗田
共同富裕由“共同”和“富裕”两个词构成,“共同”相对于“个别”而言,即全体人民更加均等地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富裕”相对于“贫穷”而言,即人民生活水平丰裕的程度。我们所要实现的共同富裕,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个别富裕”,而是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以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为基本内容、以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为根本原则、以先富带动后富为实现途径的共同富裕。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与精神、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这三大关系,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蕴含着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统一,其中物质富裕是精神富裕的基础,能够为精神富裕提供物质条件;而精神富裕是物质富裕的升华,为物质富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指引,二者相得益彰。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间的关系,需要将其放置于不同情境中去考量。
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过程中正确把握二者关系。从需求来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包括物质层面衣食住行用的需要,也包括精神层面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从供给来看,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体现在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有待改善,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待优化。这要求我们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物质与精神“双富裕”,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中达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动态平衡。
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过程中正确把握二者关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经济、社会、生态属于物质富裕范畴,政治和文化属于精神富裕范畴。实现物质富裕,在经济建设上要通过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综合国力、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在社会建设上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精神富裕,在政治建设上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文化建设上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水平。
效率与公平。效率与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内在要求,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二者间的有机统一,需要通过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与分配制度的协同优化,更加有效地促进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在起点公平上,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既要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稳固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又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提升效率、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在机会公平上,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提升经济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依靠奋斗实现富裕的机会。
在结果公平上,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公平获取劳动报酬,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有利于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要素推动效率提升。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既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也要在再分配中注重结果公平,加大税收、社保等再分配手段的调节力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先富与后富。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地达到共同富裕,是阶段性与连续性的有机结合,是先富与后富的辩证统一。
从时间上看,共同富裕不是步调一致的同时富裕,而是有先有后的逐步富裕。由于人与人之间在先天禀赋、受教育水平、努力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同时富裕是不现实的,只能逐步实现。先富群体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和创新创业致富,能够给后富群体带来正向的激励作用,同时可以通过纳税、捐赠、传授技术经验等具体帮扶措施带动后富群体,形成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共同富裕实现机制。
从空间上看,共同富裕不是所有地区的同步富裕,而是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的渐进富裕。由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在资源禀赋、区位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差异,所有地区不可能同时达到相同的富裕标准。各地区都要因地制宜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先富地区可以通过横向联合、技术转让、人才培训等形式帮助后富地区,使后富地区的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经济潜能得以充分释放,从而实现地区之间的良性互动。
从程度上看,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同等富裕,而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共同富裕是指全体劳动者都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不是指所有社会成员的收入都一样多,各种消费资料的占有量都相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虽然不同人群、不同地区在时间上有先后之分、在数量上有所差异,但富裕程度相较以往会有很大提升,富裕涵盖范围相较以往会更加宽泛,各方面的差距会有所缩小,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系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大学生制度自信心理认同研究”(DXS2021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
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何以可能
张存国 张卫国
历史地看,关于“共同富裕”,存在着三个密切相关的问题。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从理论上提出并回答了属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何以可能的问题。邓小平同志从实践上提出并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何以可能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回答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何以可能的问题。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何以可能的关键在于“全体人民”。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富裕只存在于狭小的范围内。共同富裕只属于资产阶级,而不属于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日益发展,全体人民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其中资产阶级是富裕的一极,无产阶级是贫穷的一极。
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分配是由生产决定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然导致分配上的贫富两极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的载体是商品,而商品的生产过程离不开三个要素: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资产阶级占有了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占有了所有的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一无所有,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资产阶级凭借其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无偿占有了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由此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是造成社会贫富分化、阻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所在。
要实现一切社会生产都是为了所有人的富裕,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消灭私有制”是唯一的途径。以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取代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富裕”。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在全体人民中,消灭贫富分化的结果,除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全体人民“共同落后”“共同贫穷”。但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邓小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秉承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了给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道路,邓小平将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改革开放,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这条共同富裕之路要分三步走,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迈向小康,直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实践证明,这条共同富裕之路是成功的。我国从当年经济发展总量相当落后的状况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人民富起来,不仅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历史命运,而且改变了世界的历史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何以可能的核心是“共同”。全体人民同共同富裕,强调的不仅是富裕,更重要的是“共同”富裕。“富裕”讲的是生活的水平,“共同”讲的是生活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体人民不仅对富裕的形式提出了共同性的要求,而且对富裕的内容提出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要富裕的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回应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措并举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先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了两极分化中绝对贫困一极。脱贫攻坚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贫困问题,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夙愿。其次是明确地将共同富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最后是制定和出台了巩固和发展共同富裕成果的政策和制度,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分配制度,积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当代中国人民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将最终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新时代高职院校‘四史’教育教学体系研究”(2022GA11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时代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卓越 卓成刚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的社会主义文明形态,是通过富裕的物质生活和富足充实的精神生活表现出来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指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应当呈现的心理状态和精神气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分为三个层级,首先是心理生活富裕,表征为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其次是文化生活富裕,表征为和谐多样、优雅文明、开放包容的丰富文化;最后是信仰生活富裕,表征为意义充盈、凝魂聚气、崇高笃行的价值信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调“量”与“质”的协调统一,主要包括两个维度:一是人们拥有精神文化资源的富裕程度,这是精神文化“量”方面的要求;二是人们内在精神生活是否充实、精神境界是否更高,这体现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质”的要求。只有人人精神世界富足充实、精神生活乐观自信、精神品格纯粹高尚,才是社会精神生活富裕的体现。
用高质量的精神食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为美好生活提供精神滋养,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共同富裕方向不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全体人民的利益诉求,凝聚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彰显着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引导着全体人民为实现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价值理想,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标尺,无疑能够为精神生活提供意义归属、前进方向和不竭动力。因此,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要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浸润人心,切实将其贯穿于精神文化建设领域的方方面面,确保道路不变、方向不偏。
要在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过程中,让人民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使其在实现美好生活的奋斗历程和伟大实践中坚定信念、不畏艰险、勠力同心,以共同体的姿态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加强精神激励,提升发展动力。用新风俗和价值观去改变落后的习俗和认知,帮助群众树立发展靠自己、靠奋斗的意识。同时引导个人的行为与集体利益相协调,增加个体之间的合作行为,破除集体行动困境,绘就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民风淳朴、生活幸福的美好图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定要让人民对自身拥有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生命力具有充分自信。我们有独具特色的中国文化基因谱系,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思想、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使人民热爱并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使我国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审美能力等有了显著提升,同时也对精神文化产品的质量、品位、风格等有了更高要求。新形势下,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就必须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基础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通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多样化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地使人民群众有更美好的精神文化享受,不断激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的获得感与满足感。
三是以教育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其实现必须以国民素质提升为基础,以高质量教育为手段。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实践,基本目标乃是促进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的教育要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社会发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国家存续、制度运行所需要的人才,源源不断地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输送合格人才。
教育能开发心智,启迪智慧,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教育基于个人天赋潜能,并把这种天赋潜能生成为个体的知识与智慧;教育引导个体立足当下生活实际而又指向更好的生活,由此激励个体对美好生活的欲求与个体潜能,并把人生发展引向合理的方向。提升教育质量,必须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要实现教育公平,既要培养高精尖的创新人才,也要培养大国工匠。要建立广泛的教育网络,使人们得以充分享受社会教育资源。
(本文系湖南省洞口县乡村振兴路径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
李红梅 胡中华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要求。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作为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需客观全面地剖析农村共同富裕的基础、探索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良好生态是农村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影响农村共同富裕最终实现的因素有许多,其中农村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最为关键的因素。相较城市而言,农村生产力发展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然而,农村却拥有城市无法比拟的条件,即良好生态环境,这是农村发展最为坚实的物质基础。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地区的生态环境被人为化,成为由钢筋水泥组成的无机森林,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还被严重污染,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和繁茂的森林成为弥足珍贵的稀缺资源。长期以来,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一直契合生态环境的本来状态,与之相协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农村供应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物质。要充分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最大化地利用好良好生态环境这一优势条件,做好生态保护与利用的文章。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绿水青山是农民需要的生存环境,但是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并不仅限于此。为了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村产业要发展,乡村要振兴。农民需要将良好、稀缺的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通过与城市进行交换的形式实现生态的价值,获取城市生产的产品,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的共同发展、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其实,农村内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产品交换,一直是以生态的价值为基础的,是在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农民所出售的农产品,是生态环境资源的原有使用价值和农民劳动价值的凝结物,是生态产品。不过,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的使用价值与农民的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而影响了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如果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所具备的使用价值、农民的劳动价值得到合理的承认与体现,农村生态环境会进一步得到保护与利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会有所提高,农村生产力随之得到发展。建立健全高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需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首先,必须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使用价值的认知。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生态环境资源是天赐之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而对其稀缺性缺乏足够的认知,更谈不上认识到生态环境资源使用价值。然而,现实表明,良好的生态环境并不是无穷之物。为了人类的长久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体认到生态环境资源的严重稀缺性,进而意识到将这种稀缺性以价值、价格的方式予以显化的重要性。
其次,必须完善生态产品权利制度。完善的生态产品权利制度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保证。目前,我国已经建立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使用权制度不能完全满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需要,主要表现为生态环境资源的生态性使用价值尚未真正权利化,因而无法在市场中被作为可供交换的对象。例如,即使在水资源方面已经建立了所有权制度,但流域上游河水所具备的净化功能没有被完全权利化,上游农村地区为了保证下游地区有清洁的水源可供使用,不得不克制自己发展工业的冲动,其无法向获得清洁水源的下游地区主张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以清洁的水交换下游城市生产的产品或者服务,致使上游农民保护水资源缺乏充足的积极性,也导致生产收入不高。国家正在开展的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正是探索水资源作为一种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方式,补偿农民为保护水资源作出的贡献。
再次,必须健全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制度。生态产品价值难以完全实现,其原因之一还在于生态产品缺乏科学的价值评估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生态产品进行市场交换时,只考虑其中所蕴含的农民劳动价值,而没有体现其所包含的生态使用价值。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制度,不仅要将生态物质产品、生态文化服务、一般生态服务功能纳入价值评估范围,还要保障价值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使得权利人知晓其所交换的生态产品的价值,便于其向相对人诉求相当的对价。
最后,必须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和准市场。交易需要市场,包括一定的场所与规则,生态产品交易亦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意味着需要具备生态产品的提供方、需求方、交换价格、交换内容等。在市场内,生态产品的提供方可以发布拟交换的生态产品的基本信息、交换条件等,寻找潜在的需求方,形成一个竞争性市场,最大化地实现生态产品的交易价值。除了采取市场交易形式之外,源于一些生态产品的特殊性、特定性,准市场化的交换亦是其价值实现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例如,对河流中清洁的水资源这种生态产品而言,通过支付一定对价以换取上游民众保护水源的需求方只能是下游政府,而上游民众也只能以所在地政府为自身利益的代表,与下游政府进行磋商,这是由河流的不可移动性所决定的。因此,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供应方与需求方都是唯一的,无法通过激烈的竞价方式发现和体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只能采取准市场化的方式。不过,即便采取准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供应方与需求方也均需必要的规范以保障交换的正常进行。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程序与法律效力研究”(20BFX17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