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常委会 > 正文

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3-04

【字体:  打印本页

2月28日,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庭海、彭远仪、向清堂、高碧玉、田延初、邓家斌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3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邀请湖北民院法学院副教授汪燕做了题为酉水河保护的立法讲座。汪燕围绕单行条例的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依据、立法权限以及立法方案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解,内容深入浅出,很有针对性,适用性强,对于酉水河保护立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家斌做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的几点体会》的专题讲座。

会议强调:立法保护酉水河是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重要内容。来凤县人大要牵头做好酉水河保护立法工作,要搞好州内外的沟通协调,做到州、县联动,人大、政府、专家联合立法,共同为保护酉水河提供法制保障。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科学内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认识,依法履职,事业有为,努力推进依法治县。

县政府副县长陶凯、县法院院长张辅军、县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平、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委室有关人员、各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列席会议。(人大办)